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
历史定位
英国政治哲学家、唯物主义者。生于伊丽莎白时代,死于光荣革命前夕,亲历英国内战(1642–1651)全程。《利维坦》(1651)写于流亡巴黎期间,直接回应宗教战争与内战所揭示的政治秩序崩溃问题。
| 坐标 | 内容 |
|---|
| 生卒 | 1588–1679 |
| 核心著作 | 《利维坦》(1651)、《论公民》(De Cive, 1642)、《法律要论》(1640) |
| 哲学立场 | 唯物机械论:万物皆物质运动;心灵、感觉、激情皆可用运动解释 |
| 政治核心问题 | 如何从个人利益/恐惧出发,用理性推导出持久政治秩序 |
思想位置(在本仓库序列中)
格劳秀斯(1583–1645) 斯宾诺莎(1632–1677)
《战争与和平法》1625 《神学政治论》1670
自然法 + 万国法 自然权利 + 思想自由
↓
霍布斯(1588–1679)
《利维坦》1651
自然状态 + 社会契约 + 绝对主权
↓
洛克(1632–1704)(候选 READ)
霍布斯与格劳秀斯同属自然法传统,但方向相反:格劳秀斯从人的社会本能出发,霍布斯从人的自保恐惧出发。霍布斯与斯宾诺莎在社会契约论上高度相关,但霍布斯的结论(绝对主权)与斯宾诺莎(不可让渡的思想自由)形成张力。
方法论特征
| 特征 | 霍布斯的做法 |
|---|
| 本体论 | 唯物机械论:感觉 = 外物压力引起的内部运动 |
| 认识论 | 推理 = 名称的加减计算;从定义出发 |
| 政治方法 | 从个体自然状态出发,以推理重建国家 |
| 批判对象 | 经院哲学(无意义语词)、教权(双重主权威胁)、民主传统(知识分子危险) |
主要概念(《利维坦》)
待补材料
- 《论公民》与《利维坦》政治理论的异同
- 霍布斯宗教理论(第三部分)的政治神学结构
- 霍布斯与洛克:主权转让范围的根本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