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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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幸福(Bonum Commune)是阿奎那政治哲学的核心目的概念。国家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公共幸福,正义统治与暴政的分野就在于是否以此为指向。

公共幸福 = 政治目的

正义 = 实现该目的的德行标准

和平 = 该目的在社会秩序中的具体表现

法 = 以公共幸福为目的的理性命令

核心论证

来源论证
Ch.1正义统治以公共福利为目的
Ch.3暴政损害公共利益
Ch.4公民更关心公共福利的好处
Ch.9社会利益大于个人利益
Ch.10暴君不关心公共幸福
Ch.15君主三项任务(确立安宁→维护安宁→扩大福利)都是公共幸福的展开
神学大全第58题一切德行可归入正义,因正义涉及公共幸福
神学大全第90题法的目的 = 公共幸福
神学大全第96题人法必须与公共福利有关

三者层级关系

概念位置功能
公共幸福目的政治共同体存在的终极理由
正义德行标准将个人嵌入公共善的秩序原则
和平具体表现社会团结一致 = 公共幸福的实践形态
制度工具以公共幸福为目的的理性命令

与相关概念的关联

概念关系
正义正义的核心关切就是公共幸福;不义之法因”违反人类幸福”而丧失法律效力
和平和平是公共幸福在社会秩序中的具体化;统治者首要任务是建立和平
法与统治法是理性的命令,其目的正是公共幸福;法律偏离此目的便成为”法律的污损”
政治动物人天然是社会的和政治的动物 → 需要公共幸福作为政治生活的目的
自然法自然法引导人致力于公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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