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追踪

本表记录所有”已在阅读讨论中出现、但尚未满足建页门槛”的候选概念。 建页后在状态列标记”已升格”,不删除行,保留可追溯性。 写入方案前必须查阅本表,判断本轮出现的概念是否触发升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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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概念表

概念首次来源出现记录简述状态
埃及(Egypt as case)《法律篇》Book IIBook II(立法者固定神圣音乐形式一万年,证明音乐管控可行)作为”立法者可以固定音乐形式”的历史论据,非独立研究对象候选中
无知(Ignorance/Agnoia)《法律篇》Book IIIBook III(多里安失败的深层原因);Book V(自爱是个人灵魂层面的对应物);Book IX(意志论中无知为三类灵魂驱动力之一)快乐征服理性的状态,是城邦毁灭的结构性原因;已充分并入法律篇分析与自爱页已升格 → concepts/无知.md
神权政制(Theocracy)《法律篇》Book IVBook IV(真正的政制应称神权政制;克罗诺斯神话:只有神/法律统治才能使人类脱离苦难)法律高于人的统治的神学表达,是”统治者=法律仆人”命题的宗教形式候选中
三因论(Tyche/God/Art)《法律篇》Book IVBook IV(立法成功 = 机运+神的意志+立法技艺三因合力,缺一不可)立法不是单纯人的意志可以决定的,结构性条件同等重要候选中
神为万物尺度《法律篇》Book IVBook IV(对抗普罗泰戈拉”人是万物尺度”;节制者与神相似,因此是神的朋友)立法秩序的哲学基础,德性与神性相似是荣誉分配的根据候选中
5040 公民数字《法律篇》Book VBook V(高度可整除数字,贯穿行政/军事/税收划分;来自毕达哥拉斯传统)政治秩序与数学秩序同构的立法意象,非纯技术安排候选中
两种平等(算术/比例平等)《法律篇》Book VIBook VI(数量平等=抽签兜底;比例平等=宙斯的公正,依真实价值分配)对 Book III 七种统治权冲突的制度性回答;政治正义的核心操作概念候选中
三大欲望(饮食/饮酒/情欲)《法律篇》Book VIBook VI(三种基本欲望的时序排列,以恐惧/法律/理性三工具对应管控)欲望管控是立法工具箱的核心对象,贯穿 Book VI–VIII候选中
体育训练(Gymnastike)《理想国》Book IIIBook III(身体训练、饮食、医疗观与音乐教育相配合)不是单纯强身,而是防止武士软弱或粗暴的灵魂训练工具候选中
统治者筛选 / 信念测试《理想国》Book IIIBook III(从武士中筛选能经受痛苦、诱惑和欺骗考验者)统治资格表现为稳定守住城邦利益信念的能力候选中
灵魂三部分(Tripartite Soul)《理想国》Book IVBook IV(矛盾律论证 + 勒翁提乌斯故事;理智/激情/欲望三分;与城邦三阶层同构)正义在个人层面的结构基础;《理想国》心理学的核心框架候选中
哲学王(Philosopher-King)《理想国》Book VBook V(第三波浪宣言;统治资格从教育习惯化转向哲学知识)最佳政制的统治者资格核心命题;第六至七卷展开完整论证候选中
相/型(Forms/Eidos)《理想国》Book VBook V(知识/意见区分:知识对象=相/型;美本身不同于许多美的事物)柏拉图哲学最核心的本体论命题;统治正当性和教育论证的基础候选中
知识与意见(Episteme vs. Doxa)《理想国》Book VBook V(三分:知识→完全是;意见→既是又非是;无知→完全非是);Book VI(线段比喻精细化)哲学王命题的认识论基础;区分真正统治者与普通政治人物的关键判准候选中
善的相(Form of the Good)《理想国》Book VIBook VI(最重要的学业;太阳比喻;善超越本质,是知识和真相的原因)哲学家统治正当性的认识论根基;所有德性有利于什么的终极依据候选中
线段比喻(Divided Line)《理想国》Book VIBook VI(四段:猜测/信念/理解/理性;数学 vs. 辩证法)第五卷知识/意见二分的精细化;认识论层级框架候选中
船长比喻(Ship Metaphor)《理想国》Book VIBook VI(水手争夺舵轮=政客夺权;真正舵手=哲学家被视为无用)哲学家”无用”的社会学解释;批判民主政治候选中
灵魂转向(Periagoge)《理想国》Book VIIBook VII(教育不是灌输知识,而是转变灵魂视线的方向)柏拉图教育哲学的核心命题;与《法律篇》“习惯化”教育观构成两种理想类型候选中
必要欲望与非必要欲望《理想国》Book VIIIBook VIII(必要欲望:无法压制且有益;非必要欲望:可压制且无益)欲望管控的分析框架;民主/暴君灵魂心理学的核心区分候选中
政体退化链(Five Regime Sequence)《理想国》Book VIIIBook VIII(五种政体-灵魂对应序列:王制→荣誉政制→寡头制→民主制→僭主制)柏拉图规范政体论的完整展开;已并入政体页已并入政体页
厄尔神话(Myth of Er)《理想国》Book XBook X(死后审判/纺锤与命运/灵魂选择来生/遗忘河;奥德修斯选择普通公民生活)正义的宇宙论完成;全书最终叙事候选中
激情杀人(Passion Killing)《法律篇》Book IXBook IX(愤怒导致的杀人:介于故意与非故意之间;处置重在矫正而非报复)意志论框架中的中间类型,揭示灵魂状态与刑事责任的对应关系候选中
灵魂先于物质《法律篇》Book XBook X(自我运动的灵魂是宇宙第一因;驳斥自然哲学家的物质主义)《法律篇》宇宙论的核心命题,为德性与法律权威提供哲学基础候选中
三类无神论《法律篇》Book XBook X(第一类:否认神存在;第二类:神不关心人类;第三类:神可被收买)Book X 立法论证结构的骨架,渎神罪六类分级的理论依据候选中
政治动物(Political Animal)《政治学》卷一卷一章二:人天生是政治动物(ζῷον πολιτικόν);《阿奎那政治著作选》Ch.1:人天然是社会的和政治的动物(animal civile),三重论证(物质需要/知识需要/语言能力)亚里士多德城邦自然性论证的核心命题,与柏拉图城邦契约论形成对照;阿奎那继承并扩展为”社会的和政治的”双重定位已升格 → concepts/政治动物.md
公民(Citizen)《政治学》卷三卷三章一:公民定义=凡得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者公民资格的功能性定义,区别于血统或居住;政体变则公民资格变候选中
政体三机能(Three Functions of Constitution)《政治学》卷四卷四章十四-十六:议事机能/行政机能/审判机能政体分析的功能性框架;为各类政体的制度设计提供分析维度候选中
德谟咯葛(Demagogue)《政治学》卷五卷五章五:煽动人民的政治领袖;古代平民领袖通过控制军队转为僭主平民政体的内在不稳定因素候选中
革命三要素(Motives/Goals/Occasions)《政治学》卷五卷五章二:变革分析框架——引起骚动的情绪/发难者的目的/事变爆发的机会政体病理学的方法论骨架候选中
幸福三善(Three Goods)《政治学》卷七卷七章一:外物诸善/躯体诸善/灵魂诸善;灵魂诸善无上限卷七最优政体理论的哲学基础;与《法律篇》荣誉秩序四级论的跨书呼应候选中
音乐祓除论(Katharsis by Music)《政治学》卷八卷八章七:音乐三利益之一”祓除情感”亚里士多德音乐论的核心概念;与《诗学》悲剧净化论直接相关候选中
人类普遍相似性《法律篇》(西塞罗)第一卷 §10–13§10–13 核心论证支柱:所有人分享相同的理性/感官/语言/道德直觉自然法论证的经验基础;斯多葛”共同观念”传统的拉丁化候选中
理想/可行分层判断《法律篇》(西塞罗)第二卷–第三卷第二卷:占卜中间立场;第三卷:保民官四层辩护/庞培三层框架西塞罗政治思维的核心方法论;与柏拉图从哲学原则推导制度的方向相反候选中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法学总论》第一卷第一篇公法涉及罗马帝国政体,私法涉及个人利益;法学阶梯只处理私法罗马法传统的基础分类;对后世法学部门划分影响深远候选中
万民法(jus gentium)《法学总论》第一卷第二篇《法学总论》第一卷第二篇(自然理性为全人类制定的法;战争/俘虏/奴役/买卖/租赁等);《战争与和平法》第一编第一章(万国法来自所有国家或许多国家的同意,作为战争法证明来源)从罗马私法分类概念转为近代国家间秩序概念;与自然法并列但权威基础不同已升格 → concepts/万民法.md
家长权(patria potestas)《法学总论》第一卷第九篇罗马公民对子女的独特权力,任何其他民族都没有罗马家庭法的核心制度;与希腊/现代家庭权力结构构成对照候选中
身分减等(capitis deminutio)《法学总论》第一卷第十六篇大减等(自由+公民)/中减等(公民)/小减等(家庭身分变更)罗马法人格变更的核心分类框架候选中
奴隶制(跨文本)《政治学》卷一 + 《法学总论》第一卷第三至七篇《政治学》:自然奴隶/法定奴隶;《法学总论》:根据万民法设立,违背自然法;《战争与和平法》:正式战争战俘奴隶化;《政府论下篇》:奴役仅是正义战争后的战争状态延续;《论法的精神》卷15-17:民事奴隶、家庭奴役、政治奴役三层分析规范冲突的经典实例;连接自然法、万民法、战争法、政治自由与环境解释已升格 → concepts/奴隶制.md
用益权(ususfructus)《法学总论》第二卷第四篇对他人之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以不损害物的实质为限;与所有权分离后可回归罗马物权法的核心概念;所有权弹性原则的制度载体候选中
取得时效(usucapio)《法学总论》第二卷第六篇《法学总论》第二卷第六篇(善意从非所有人取得,经过一定时间取得所有权);《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四章(国内法时效不能直接适用于独立国家,长期占有通过推定和万国法稳定权利)所有权确定性与交易安全的制度保障;本轮核心内容已并入 财产权万民法候选中(暂不单独建页)
信托遗给(fideicommissum)《法学总论》第二卷第二十三至二十四篇以诚意请求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将遗产或特定物转交第三人;从无强制力到法律强制从道德义务到法律义务的演进实例候选中
有形/无形体物的区分《法学总论》第二卷第二篇可触觉物 vs. 由权利组成的物(继承权/用益权/债权)罗马物权法的概念基础;对后世民法体系影响深远候选中
发尔企弟法(Lex Falcidia)《法学总论》第二卷第二十二篇遗赠总额不得超过遗产 3/4,继承人必须保留 1/4遗嘱自由的法定限制;正义公式在继承法中的制度实现候选中
不合人情的遗嘱之诉《法学总论》第二卷第十八篇子女被不公正取消继承资格时可起诉推翻遗嘱自然义务(officium pietatis)对遗嘱自由的司法约束候选中
所有权弹性原则《法学总论》第二卷第四篇用益权终止后自动回归所有权;所有权从负担中恢复完全权力大陆法系所有权概念的核心原则之一候选中
无遗嘱继承(Intestate Succession)《法学总论》第三卷第一篇十二表法→大法官法→帝国立法→查士丁尼统一的四阶段演进;四个继承顺序市民法→皇帝立法演进的标准标本;正义公式在家庭财产分配中的操作化候选中
自权继承人(Sui Heredes)《法学总论》第三卷第一篇被继承人死亡时处于其权力下的人自动成为继承人;按系分割;不需知悉或同意罗马法继承的核心制度;与家长权/收养/身分减等直接关联候选中
遗产占有(Bonorum Possessio)《法学总论》第三卷第九篇大法官创设的继承制度补充;不改变市民法继承权但赋予”继承人地位”;查士丁尼从十种简化为七种大法官法修正市民法的标准机制;“衡平通道”的制度形式候选中
债(Obligatio)《法学总论》第三卷第十三篇”法锁”——法律关系,受约束而必须依国法给付某物的义务;二分(市民法/大法官法)+四分来源(契约/准契约/不法行为/准不法行为)罗马私法的核心概念;现代债法总论的直接渊源已升格 → concepts/债.md
要式口约(Stipulatio)《法学总论》第三卷第十五至十九篇口头契约的问答形式;27 种无效规则;列奥帝废除严格词句要求罗马法形式主义的最高代表;形式→意思的演进标本候选中
诺成契约(Consensual Contracts)《法学总论》第三卷第二十二篇仅以同意成立(买卖/租赁/合伙/委任);不需文书、不需在场、不需交付从形式主义到意思主义的过渡;万民法影响市民法的关键领域候选中
准契约(Quasi-Contract)《法学总论》第三卷第二十七篇非契约非侵权之债的兜底类型;无因管理/监护/共有/继承/遗赠/误付罗马法概念创新的典型案例;“仿佛根据契约”的拟制逻辑候选中
誓约(Oath)《法律篇》Book XII + 《阿奎那政治著作选》Ch.6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十三章柏拉图以宣誓组织城邦制度;阿奎那讨论暴君失职后的誓约解除;格劳秀斯将誓约界定为对上帝见证的承诺强化跨城邦制度、正当统治与国际诚信三条线索,已升格为概念页已升格 → concepts/誓约.md
债务更新(Novatio)《法学总论》第三卷第二十九篇新债务取代旧债务;查士丁尼要求明示更新意图;无更新意图时两债并存债的消灭的核心方式;形式逻辑与实质公平的张力候选中
保证人(Fideiussor)《法学总论》第三卷第二十篇为他人债务担保;从属性(不得超过主债务);多数保证人的分别利益债权保障的核心制度;从属性原则的古典来源候选中
自然债务(Naturalis Obligatio)《法学总论》第三卷第二十篇市民法不承认但自然上存在的给付义务;可为保证基础;清偿后不得请求返还自然法在实在法体系中的最低限度残余;正义感超出实在法范围的制度回应候选中
无因管理(Negotiorum Gestio)《法学总论》第三卷第二十七篇未受委任而管理他人事务;双向诉权;最大注意标准准契约的典型;“实际效用”超越契约形式的制度创设候选中
代位继承(Successio per Stirpes)《法学总论》第三卷第一篇孙子女”取代他们父亲的地位”继承;按系而非按人分割继承法的核心计算原则;自然代际秩序的法定表达候选中
盗窃(Furtum)《法学总论》第四卷第一篇以欺诈方法夺取物的本身、使用或占有;受自然法的禁止;现行 4×/非现行 2×;利害关系人诉权罗马侵权法的起点;“利害关系”标准突破所有权界限候选中
亚奎里法(Lex Aquilia)《法学总论》第四卷第三篇不法损害法核心:一年最高价/三十日最高价;过错标准;“以自己体力”原则;准诉权大陆法系侵权法的古典渊源;过错责任的罗马法基础候选中
侵害行为(Iniuria)《法学总论》第四卷第四篇三层含义(一般违法/侮辱/过错);自估损害+审判员裁量;四因素评估严重性人格权保护的罗马法雏形候选中
诉权(Actio)《法学总论》第四卷第六篇”追诉取得应得的东西”;对物/对人;追回物/罚金/混合;善意/严格法;单价→四倍梯度罗马程序法的核心概念;“救济定义权利”的法律思维候选中
抗辩(Exceptio)《法学总论》第四卷第十三篇被告辩护工具——“诉讼合法但对被告不公平”;六种抗辩/答辩/再答辩程序链实质公平对抗形式合法的程序机制候选中
特别命令(Interdictum)《法学总论》第四卷第十五篇大法官以行政命令干预占有争讼;禁止/返还/提出三类;取得/保持/恢复占有行政权力直接介入私法治理的制度形式候选中
交出加害人之诉(Noxalis Actio)《法学总论》第四卷第八篇主人可选择支付赔偿或交出作为加害人的奴隶;仅适用于奴隶不适用于子女主人责任上限机制;奴隶”物”地位的私法表达候选中
公诉(Judicia Publica)《法学总论》第四卷第十八篇任何公民可提起;六种主要刑事法律;国事/杀人/杀亲/通奸/背信/暴力私法体系与帝国公共秩序的程序连接点候选中
善意诉权/严格法诉权《法学总论》第四卷第六篇依公平全权裁断 vs. 严格依法裁断;抵销适用差异程序正义的两种理想类型候选中
马其顿元老院决议《法学总论》第四卷第七篇禁止贷款给处于家长权下的人;债权人无任何诉权防止道德风险的特别立法;家长权保护的边界候选中
准侵权行为(Quasi Delict)《法学总论》第四卷第五篇本人无过错但为他人/状态负责的四种类型;关系责任而非行为责任严格责任的罗马法雏形;债的概念从个人行为向关系责任的扩展候选中
瓦罗三种神学《上帝之城》第六至七卷神话神学/自然神学/公民神学;奥古斯丁借此证明公民宗教是神话宗教的政治化形式,自然神学也只是受造物崇拜异教宗教体系的类型学入口;连接有益之谎、公民宗教与自然神学批判候选中
柏拉图主义(奥古斯丁语境)《上帝之城》第八至十卷柏拉图主义最接近真理:承认非物质上帝、上帝为存在/真理/幸福之因;但在礼拜鬼神和中保问题上失败奥古斯丁对古典哲学的选择性吸收与神学改写;后续可与柏拉图实体页和灵魂不朽页对照候选中
鬼神中介论《上帝之城》第八至九卷柏拉图主义以 demons 作为神人与人类之间的中介;阿普列乌斯描述其身体永生、灵魂有激情中保问题的失败类型;说明不稳定、有激情的存在不能承担通往永恒幸福的道路候选中
Latreia(礼拜/服役)《上帝之城》第十卷只属于上帝的最高服侍形式;区别于对父母、统治者、长辈的普通尊敬奥古斯丁划分政治尊敬与神圣礼拜的关键术语;限制公民宗教与鬼神崇拜候选中
祭祀(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第十卷真正祭祀不是单纯仪式,而是怜悯之行与共同体自我奉献;基督同时是祭司与祭品将政治共同体、教会共同体和救赎论连接起来的关键机制候选中
创造与时间《上帝之城》第十一卷世界不是在时间中被造,而是与时间同被创造;创世前没有可被度量的运动与时间奥古斯丁对古典永恒宇宙论和“上帝为何不更早创造”的回应候选中
天使知识《上帝之城》第十一卷天使在造物自身中认识造物如傍晚,在上帝智慧中认识造物如早晨连接创世六日、上帝之城天上部分与被造知识层级候选中
恶的缺失(Privatio Boni)《上帝之城》第十二卷恶不是独立实体,而是善的本性中应有善的缺损;恶意志只有欠缺因奥古斯丁反摩尼教二元论的核心概念;补充意志论页候选中
第一死亡/第二死亡《上帝之城》第十三卷灵魂死亡、肉体死亡、整个人的第一次死亡、第二次死亡的四层区分奥古斯丁死亡论核心;连接原罪、灵魂不朽、末世论候选中
人类一祖《上帝之城》第十二卷上帝创造一个最初的人,使人类共同体基于本性相同与亲属纽带原罪传递和人类社会团结的共同前提候选中
性欲/力比多(Libido)《上帝之城》第十四卷性欲是身体和欲望不再完全服从意志的典型,显示不服从的惩罚性后果连接原罪、羞耻、身体政治与支配欲;后续可观察 libido dominandi 的政治化候选中
羞耻(Pudor)《上帝之城》第十四卷裸体羞耻与性行为遮蔽表明人不能完全掌控自身,正当生殖目的中也混入失序欲念区分古典羞耻感教育与奥古斯丁罪后羞耻;可与敬畏/羞耻感机制比较候选中
统治欲(Libido Dominandi)《上帝之城》第十四卷俗世之城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都受支配欲支配,是自爱与骄傲的政治表现连接罗马帝国批判、俗世和平和后续两座城历史叙事候选中
巴比伦《上帝之城》第十六至十八卷巴别塔后的混乱之城;亚述/巴比伦为第一个巴比伦,罗马为第二个巴比伦俗世之城的帝国型象征;连接语言混乱、帝国霸权和罗马批判候选中
预表解释《上帝之城》第十五至十八卷圣经历史事实既保持历史真实,又可能预告天上之城、基督和教会奥古斯丁历史解释方法核心;需与任意寓意化区分候选中
犹太人见证《上帝之城》第十八卷犹太人散居并保存旧约,成为基督预言不是基督徒伪造的非自愿见证连接旧约权威、教会扩展和奥古斯丁对犹太人历史地位的解释候选中
七十子译本《上帝之城》第十八卷希伯来经典进入希腊语世界,奥古斯丁赋予其神启权威经典传播、启示翻译和外邦教会形成的重要节点候选中
永罚《上帝之城》第二十一卷俗世之城终局;复活肉体在永火中受苦而不毁灭,永刑与永生同样无终连接最后审判、第二死亡、上帝公义和恩宠边界候选中
身体复活《上帝之城》第二十二卷终局不是灵魂逃离身体,而是完整人在属灵身体中永福对柏拉图式灵魂不朽论的根本修正;已补入灵魂不朽页候选中
永福/无夜晚的安息日《上帝之城》第二十二卷上帝之城终局:安息、观看、爱、赞美;不能犯罪、不能死亡全书终局意象,连接创造第七日、基督复活和上帝之城完成候选中
公共幸福(Bonum Commune)《阿奎那政治著作选》Ch.1Ch.1(正义统治以公共福利为目的);Ch.3(暴政损害公共利益);Ch.4(公民更关心公共福利的好处);Ch.9(社会利益大于个人利益);Ch.10(暴君不关心公共幸福);Ch.15(君主促进社会福利);神学大全第90题(法的目的=公共幸福);神学大全第96题(人法必须与公共福利有关);神学大全第58题(一切德行可归入正义,因正义涉及公共幸福)阿奎那政治哲学的核心目的概念;高于个人幸福;与 正义 直接关联已升格 → concepts/公共幸福.md
一致原则(Principium Unitatis)《阿奎那政治著作选》Ch.2Ch.2(统一产生统一;自然界支配权在单一主体;蜜蜂有王、宇宙有上帝)君主制论证的形而上学基础;中世纪政治思想的组织原则;后被但丁用作君主制主要论据候选中
反抗权(Right of Resistance)《阿奎那政治著作选》Ch.6阿奎那 Ch.6(社会废黜暴君合法 vs. 个人暗杀不合法);洛克《政府论下篇》Ch.19(政府解体时权力回归人民,人民可重建立法机关并抵抗失托权力)。区分社会反抗与个人暴力;连接“受托失效 抵抗正当化”机制;与 公民共同体正义主权 直接关联候选中(跨文本升格候选)
天福(Beatitude/Heavenly Reward)《阿奎那政治著作选》Ch.8Ch.8(国王的真正报酬是天福,非世俗荣誉);Ch.9(天堂的最高幸福是人君的酬报);Ch.10(暴君为世俗欲望牺牲永恒奖赏);Ch.11(暴君丧失最高幸福并招来报应)君主报酬论的核心;连接政治目的论与神学目的论的关键概念候选中
教权与王权(Sacerdotium vs Regnum)《阿奎那政治著作选》Ch.14Ch.14(教权在目的上高于王权;异教/旧约/新约三阶段比较;教皇是基督代表,君王应服从教皇);神学大全第100题(异教徒政治义务);嘉言录诠释(世俗权力与宗教权力都从神权得来)目的论等级制的政治表达;中世纪双剑论的核心论证;与 和平公民共同体 直接关联候选中
服从的限度(Limits of Obedience)《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神学大全神学大全第104题(服从两重例外:较高权威+无权过问之事;精神自由);嘉言录诠释(权威不正当/滥用时可不服从)服从义务的边界条件;与 公民共同体 的反抗权论直接关联候选中
财产权(Property Rights)《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神学大全《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神学大全第66题(私有权是自然法的补充而非自然法本身;用途须有利于公共幸福);《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二至四章(原始共有、私有生成、紧急使用、无害使用、海洋不可占有、长期占有)从中世纪自然法补充论扩展为近代国际秩序中的财产、通行、贸易和战争理由基础已升格 → concepts/财产权.md
正当战争(Just War)《战争与和平法》第一编第二章 + 第二编第一章、第二十二至二十五章第一编第二章(战争并非一概非法);第二编第一章(正当理由三分:防卫/赔偿追偿/惩罚);第二十二章(不正当理由);第二十三章(可疑理由中偏向和平);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章(谨慎发动战争与为他人战争)全书核心问题之一;连接主体、理由、伪理由、疑问处理、和平偏向、必要性和援助战争边界已升格 → concepts/正当战争.md
宣战(Declaration of War)《国家篇》《法律篇》(西塞罗)+ 《阿奎那政治著作选》+ 《战争与和平法》第三编第三章西塞罗传统强调未经宣告的战争不合法;阿奎那强调私人不得宣战;格劳秀斯区分自然法正当与万国法庄严战争效果区分公共战争、私人暴力、海盗/强盗的形式节点;连接主权、万国法、正当战争和使节权已升格 → concepts/宣战.md
复境权(Postliminium)《战争与和平法》第三编第九章第三编第九章(人/物/国家从敌方控制下回归后恢复原状的权利;词源 post + limen/limes;区分土地可回复、动产不可回复;民族被驱散后不复境;海盗不适用复境权)万国法为战争结束后权利回复提供的特殊制度;连接万民法、财产权和战争结束状态候选中
条约(Treaty)《法律篇》(西塞罗)第二卷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十五至十六章西塞罗强调誓言批准条约的公共信用功能;格劳秀斯区分公条约、越权协定、平等/不平等条约,并建立条约解释规则国家间义务的核心形式;连接主权授权、万国法、誓约和战争和平权已升格 → concepts/条约.md
使节权(Right of Ambassadors)《法律篇》Book XII + 《法律篇》(西塞罗)第三卷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十八章柏拉图和西塞罗均将使者职责与神圣/共和国声誉相连;格劳秀斯将使节不可侵犯置于意定万国法核心国家间沟通和和平谈判的最低制度条件已升格 → concepts/使节权.md
葬权(Right of Burial)《法律篇》Book XII + 《法律篇》(西塞罗)第二卷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十九章柏拉图/西塞罗处理丧葬法的城邦秩序功能;格劳秀斯将敌人葬权作为意定万国法确认的人类共同习俗战争法中保留共同人性和死者尊严的关键概念已升格 → concepts/葬权.md
惩罚(Punishment)《法律篇》Book IX + 《法学总论》第四卷 + 《上帝之城》第二十一卷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二十至二十一章柏拉图强调矫正刑;罗马法提供罚金和公诉体系;奥古斯丁处理神圣惩罚;格劳秀斯把惩罚作为战争理由并限制惩罚转承跨刑法、私法制裁、神义论与战争法的核心概念;连接 矫正刑正义自然法万民法已升格 → concepts/惩罚.md
高利贷(Usury)《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神学大全神学大全第78题(本质上不公道:出卖不存在的东西;货币用处在于交换中的消费)中世纪经济伦理的核心禁令;与 正义 直接关联候选中
四种法(Four Types of Law)《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神学大全神学大全第91题(永恒法→自然法→人法→神法的等级框架);第93题(一切法从永恒法产生);第95题(人法从属于自然法)阿奎那法哲学的核心框架;中世纪自然法传统的系统化表达;已并入 自然法已并入自然法页

| 德性(Virtù,马基雅维里版) | 《君主论》Ch.1 译者注 + Ch.6–8 | Ch.1(与 fortuna 对立的核心概念);Ch.6(能力型君主使用 virtù dello animo);Ch.8(virtù 不包括道义上的优越性,但包括力量与勇气);Ch.7(博尔贾”具有至大至刚的勇气”) | 与古典德性(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阿奎那)根本不同:不涉及道德,而是”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力量”;是政治行动有效性的核心概念;与 fortuna 构成全书主轴 | 已升格 → concepts/德性(Virtù).md | | 命运(Fortuna) | 《君主论》献辞 + Ch.1 + Ch.7 + Ch.25 | 献辞(“命运之神的恶毒折磨”);Ch.1(幸运 vs. 能力对立框架);Ch.7(博尔贾失败因”极端异常的恶劣运气”);Ch.25(完整论展:河流比喻/时势匹配/迅猛胜于谨慎/命运是女子比喻) | 与 virtù 构成全书核心张��;代表不以人的意���为转移的外部条件;与奥古斯丁历史神学中的神意支配形成鲜明对照 | 已升格 → concepts/命运(Fortuna).md | | 国家(Stato) | 《君主论》Ch.1 起全书使用 | Ch.1(“统治人类的一切国家”);Ch.7(“保有国家”);全书中 stato 指君主掌握的政权/国家 | 近代国家概念(state)的雏形;与西塞罗 res publica、奥古斯丁两座城概念形成历史序列 | 候选中 | | 必要性(Necessità) | 《君主论》Ch.3 + Ch.6 + Ch.8 + Ch.15 + Ch.17–18 | Ch.3(不可避免地开罪新属民);Ch.6(“不得不采取新的规章制度”);Ch.8(“为了自己安全的必要”);Ch.15(“必须知道怎样做不良好的事情”);Ch.17(“严峻的形势、崭新的邦家,命我森严壁垒”);Ch.18(“必须不得不背信弃义、不讲仁慈、悖乎人道”) | 政治行动的结构性强制条件;从外部约束升格为君主行动的主要正当化框架;Ch.15 的 effettuale verità 宣言使 necessità 成为全书的认识论基础 | 候选中(已在单一材料中多卷出现,升格条件满足,建议 Ch.25 读后与 fortuna 关系明确后升格) | | 武装先知(Armed Prophet) | 《君主论》Ch.6 | Ch.6(“所有武装的先知都获得胜利,而非武装的先知都失败了”);摩西/居鲁士/罗慕洛/提修斯 vs. 萨沃纳罗拉 | 能力型君主的最高形式;将政治建设行为(立法/革新)与武力相结合;类比”武装的立法者” | 候选中(可并入 virtù 概念或单独建页) | | 道德外观(Moral Appearance) | 《君主论》Ch.18 | Ch.18(“事实上没有必要具备……全部品质,但是却很有必要显得具备”;“显得具有上述品质有益,实际具备并践行有害”);Ch.19(避免憎恨和轻视是品质论的实践形式);Ch.21(赢得尊敬 = 形象管理);Ch.23(谄媚者的危险来自信息失真) | 政治形象与政治实质的刻意分离;与柏拉图德性现实的区分以及奥古斯丁华丽的罪恶形成三种类型对照;结果决定道德外观的合法性 | 已升格 → concepts/道德外观.md | | 中立(战争法语境) | 《战争与和平法》第三编第十七章 | Ch.17(不存在针对中立国的战争权利;紧急用益须付完全价款;中立国义务:不协助非正义方、不阻碍正义方、存疑时保持公平) | 战争法中不涉战国家的权利义务框架;连接万民法、正当战争和主权平等 | 候选中 | | 默示约定(Implied Agreement) | 《战争与和平法》第三编第二十四章 | Ch.24(公共/私人/混合协定都承认默示同意;降服于保护默示不损害;许可磋商默示不损害出席各方;习惯认可的信号具有明示宣告同等效力) | 战争法中明示约定的补充;连接万民法习惯形成机制和条约执行 | 候选中 | | 国际社会(Society of Nations) | 《战争与和平法》第三编第二十五章 | Ch.25(诚信是统一构建更大的国际社会的基石;摧毁诚信就摧毁人类交往) | 格劳秀斯国际法体系的终极框架概念;连接自然法、万民法和和平目的 | 候选中 | | 仲裁(Arbitration)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二十三章 + 第三编第二十章 | Ch.23(以中立第三方替代自助战争;可疑理由中仲裁优先);Ch.20(仲裁作为结束战争的次要方法;两种仲裁类型:无条件遵守 vs. 正直者裁决;君主间仲裁不可上诉;仲裁者可裁决争议但不能授予占有) | 无共同主权者之间争端解决的制度机制;连接正当战争和平偏向与条约执行;与协商并列为战争替代方案 | 已升格 → concepts/仲裁.md | | 奇迹(Miracle) | 《神学政治论》第六章 | 斯宾诺莎:自然事件的误解,按人的理解力形成;霍布斯《利维坦》Ch.37:奇迹是上帝为认证使者使命而行的“可惊羡业迹”,并强调其公共审验边界(防私人神权冒认) | 候选中(跨书出现,升格候选) | | 仪式/礼仪(Ceremony/Ritual) | 《神学政治论》第五章 | 与幸福无关;仅限希伯来国的政治控制工具;第14章再次确认:超出七条信条的外在礼仪形式由国家决定,但与信仰本身无关;第19章:外在宗教形式由元首决定 | 候选中 | | 想象力 vs. 理智(Imagination vs. Intellect) | 《神学政治论》第1-2章、第4章 | 预言=想象力产物;神律=理智产物;认识论根本区分;第13-15章:信仰目的=顺从(无需理智);哲学目的=真理(理智为支配者)——两条路的区分贯穿第三单元;第20章:心灵无法被控制(理智的不可让渡性) | 候选中 | | 信仰(Fides/信神) | 《神学政治论》第13-14章 | 信仰=使顺从成为可能的对上帝的了解;七条普遍信条;判准=顺从/善行,非教义真理;信仰与哲学永远分了手;第19章:内心崇拜=私权(不可让渡),外在宗教形式由元首决定 | 已升格 → concepts/信仰.md | | 天赋之权(Natural Right) | 《神学政治论》第16章 | 自然权利=力量;无论理智或欲望驱迫,个体有权为其所能为;社会契约形成统治权;思想自由是不可让渡的天赋之权(第20章) | 已升格 → concepts/天赋之权.md | | 人造人/利维坦意象 | 《利维坦》引言 | 国家=人造人;主权=人造灵魂;官员=关节;赏罚=神经;内战=死亡——机械类比构成全书论证框架 | 候选中 | | 意向(Endeavor) | 《利维坦》Ch.6 | 自觉运动最初的内在开端;比欲望/嫌恶更微小的运动起点;霍布斯运动论的最小单位 | 候选中 | | 斟酌/审议(Deliberation) | 《利维坦》Ch.6–7 | 欲望与嫌恶交替出现直到行动决定;意志=斟酌中最后的欲望;动物也有斟酌 | 候选中 | | 意志(Will,霍布斯) | 《利维坦》Ch.6–7 | 斟酌中最后的欲望或嫌恶(非”理性欲望”);自愿行为来自意志;批判经院哲学的意志定义 | 候选中 | | 好奇心(Curiosity) | 《利维坦》Ch.6 | 人类独有的激情;想要知道为什么及怎么样的欲望;心灵的欲念;对知识持续增加的快乐;理性/科学的情感根源 | 候选中 | | 推理作为计算(Reasoning as Computation) | 《利维坦》Ch.4–5 | 推理=名称序列的加减;与几何学同构;推理可出错→需仲裁人;荒谬七种原因 | 候选中 | | 善恶相对性(Relativity of Good and Evil) | 《利维坦》Ch.6 | 善恶无绝对准则;欲求的=善,嫌恶的=恶;无国家时各人自定;有国家时由国家代表定——直接为主权论铺路 | 候选中 | | 权势(Power,霍布斯) | 《利维坦》Ch.10 | 获取将来明显好处的现在手段;自然权势+工具性权势;价值=他人所定价格;权势永恒追求是人的普遍倾向 | 候选中 | | 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霍布斯/洛克) | 《利维坦》Ch.13 + 《政府论下篇》Ch.2 | 霍布斯:能力大体平等→三因冲突(竞争/猜疑/荣誉)→全面战争;无正义/无财产。洛克:自然状态=自由平等且受自然法约束,并非自动等于战争状态;其不便在于缺乏共同裁判者。 | 已升格 → concepts/自然状态.md | | 同意(Consent,洛克) | 《政府论下篇》Ch.8 | Ch.8:只有同意才能使个人进入政治社会;政治共同体合法性来自成员授权而非父权继承;与 Ch.5 货币默示同意、Ch.11 财产权同意课税形成内部链条。 | 已升格 → concepts/同意.md | | 多数原则(Majority Rule,洛克) | 《政府论下篇》Ch.8 | Ch.8:共同体一旦成立,必须由多数意志决定共同体行动,否则无法形成单一公共意志;与政体分类、立法权归属直接相连。 | 已升格 → concepts/多数原则.md | | 特权(Prerogative,洛克) | 《政府论下篇》Ch.14 | Ch.14:在法律未及或不宜机械适用的场合,为公共福利而作自由裁量;其正当性边界在于公共利益而非私人意志。 | 已升格 → concepts/特权.md | | 人民最终保留权(Reserve Power of the People,洛克) | 《政府论下篇》Ch.13 | Ch.13:政府常态下立法权为最高,但当受托权力背离目的时,人民保留罢免/更换立法机关的最终权力。 | 已升格 → concepts/人民最终保留权.md | | 盟约/契约(Covenant,霍布斯) | 《利维坦》Ch.14–15 | 契约=双方同时转让权利;盟约=延期履行的契约;第三自然法=守约→正义来源;Ch.14–15 的核心机制 | 霍布斯契约轴已成为跨文本社会契约比较的一部分 | 已并入/升格 → concepts/社会契约.md | | 人格与代表(Person/Authorization/Representation) | 《利维坦》Ch.16 | 自然人/人造人区分;授权人(Author)/代理人(Actor);多数人→授权单一代表=主权人格形成机制;主权合法性的理论基础 | 候选中(升格候选) | | 主权(Sovereignty,霍布斯) | 《利维坦》Ch.17–18 | 全体授权人让渡权利的集合,体现为单一公共人格;12项不可分割权利;两种起源路径(制度/获取);主权绝对性及其边界 | 已升格 → concepts/主权.md | | 自由(Liberty,霍布斯) | 《利维坦》Ch.21 | 运动外在障碍缺席(物理定义);恐惧/必然性与自由相容;公民自由=法律沉默处;不可让渡自保权;保护停止则服从停止 | 候选中(升格候选)| | 公民法(Civil Law,霍布斯) | 《利维坦》Ch.26 | 主权者命令(书面/口头/默示);7项原则;自然法=未成文公民法;根本法/非根本法;权利/法/特许三分;Ch.27–30 再次作为罪行归责与主权职责的制度前提出现 | 候选中(升格候选) | | 罪行(Crime,霍布斯) | 《利维坦》Ch.27 | 罪恶/罪行二分:罪恶可停留于意图,罪行须可公共追诉;无主权即无罪行;宥恕与减罪规则依赖民约法公开性与可预见性 | 候选中 | | 国家病理(Diseases of Commonwealth) | 《利维坦》Ch.29 | 国家致弱与解体的内发机制:主权分割、错误学说、财政梗阻、野心家众望、双重权威、混合主权、宗教并权等 | 候选中 | | 主权职责(Office of the Sovereign) | 《利维坦》Ch.30 | 主权目标=人民安全;职责覆盖教化、立法、赏罚、征税、济贫、用人;把绝对主权转化为治理义务框架 | 候选中 | | 教权边界(Ecclesiastical Power Boundaries) | 《利维坦》Ch.42 | 教士权力限于宣讲与劝导,不构成并列主权;正典确认与教义裁断须归于世俗主权,避免双重服从引发内战 | 候选中 | | 黑暗王国(Kingdom of Darkness) | 《利维坦》Ch.44–47 | 由误解圣经、外邦残余与经院术语构成的治理性黑暗机制;其政治功能是制造恐惧、巩固教士中介并侵蚀主权统一 | 候选中 | | 法的关系结构(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1 | 法是“事物性质所产生的必然关系”;法律需在政体、风俗、社会条件关系网中理解,而非孤立命令 | 已升格 → concepts/法的关系结构.md | | 政体性质/政体原则二分(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2–3 | “性质”回答政体结构,“原则”回答运作动力;是后续教育法、刑法、节俭法、腐化分析的总方法 | 已升格 → concepts/政体性质与政体原则.md | | 政体原则腐化(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8 | 三政体均有内生腐化路径:民主极端平等化、贵族封闭化、君主荣誉机制失效、专制恐惧自噬 | READ-013 收束判定:不单独建页,并入 政体性质与政体原则 / 政体 | | 温和政体(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3–8 | 与专制政体对照的治理类型,强调服从方式、刑罚节制与中介机制;待 Part 2 自由轴后判断是否升格 | READ-013 收束判定:暂不单独建页,并入 政治自由 / 法的关系结构 | | 政治自由(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11-12 | 自由不是任意行动,而是做法律允许之事,并在政制、刑法与诉讼层面形成安全感 | 卷11-12主轴;连接 权力制衡法与统治政体 | 已升格 → concepts/政治自由.md | | 权力制衡(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11 | 权力有滥用倾向,须以权力制止权力;立法、行政、司法合一时自由不复存在 | 孟德斯鸠自由理论的制度机制;连接 主权政体 | 已升格 → concepts/权力制衡.md | | 税收与自由(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13 | 税收是公民拿出部分财产以安全享有其余财产;征税应看应缴多少而非可榨取多少 | 把财政制度纳入自由问题;连接 政治自由财产权 | 已升格 → concepts/税收与自由.md | | 联邦共和国(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9 | 小共和国通过联邦形式获得大国防御能力,同时保留共和政体内部优点 | 防御能力与共和自由之间的制度组合;待后续与美国联邦制材料比较 | 候选中 | | 征服权边界(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10 | 征服权由战争权派生,不能超过自保必要;征服者应保存被征服者法律、习俗和生存条件 | READ-013 收束判定:不单独建页,继续并入 正当战争 / 万民法 | | 气候与法律(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14-17 | 气候影响身体感受、劳动能力、勇气、家庭结构与政治奴役,法律须承认条件并修正弊害 | Part 3 的环境条件主轴;连接 法的关系结构政治自由 | 已升格 → concepts/气候与法律.md | | 普遍精神(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19 | 气候、宗教、法律、施政准则、先例、习俗和风尚共同形成民族的普遍精神 | 解释法律可移植性、改革边界和民族性格的总括概念 | 已升格 → concepts/普遍精神.md | | 习俗与风尚(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19 | 习俗主要关乎内心活动,风尚主要关乎外部行为;二者不宜由法律直接强制改变 | READ-013 收束判定:不单独建页,并入 普遍精神 / 法史生成 | | 谋生方式与法律(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18;卷20-23 | 商贸/航海、农耕、畜牧、狩猎社会所需法律复杂度不同;Part 4 扩展为商业、货币、人口三重经济机制 | 已升格 → concepts/经济机制与法律.md | 已升格 | | 宗教与法律边界(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24-25 | 宗教可约束心灵、补足世俗法不足并塑造习俗,但宗教法不能直接替代公民法、政治法和刑法 | 卷24-25核心机制 | 已升格 → concepts/宗教与法律边界.md | | 法律类别边界(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26 | 自然法、神为法、教会法、万民法、政治法、公民法、家庭法、治安规章各有对象,不能混用原则 | 卷26核心方法 | 已升格 → concepts/法律类别边界.md | | 法史生成(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27-31 | 罗马继承法、法国公民法和封建法显示法律制度由土地、家族、程序、文书、采地和王权结构历史沉淀 | Part 6 总括性方法 | 已升格 → concepts/法史生成.md | | 立法方式(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29 | 判断法律必须同时考察目的、情境、制度组合、语言形式、例外结构和立法者偏见 | 卷29核心方法 | 已升格 → concepts/立法方式.md | | 封建法(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30-31 | 附庸、采地、司法收益、豁免权、教会地产和世袭化共同生成封建权利结构 | 卷30-31核心法史对象 | 已升格 → concepts/封建法.md | | 宗教宽容(孟德斯鸠) | 《论法的精神》卷25 | 新宗教未进入时可拒绝,已并存时法律应强制相互宽容;宗教事务中刑法通常只会摧毁 | 保留候选:待与斯宾诺莎/洛克宗教宽容轴比较时再判是否单独建页 | | 社会契约(卢梭) | 《社会契约论》第一卷第六章 | Unit 1 已核验:卢梭以排除强力/父权/奴役/征服后提出社会公约公式,并与霍布斯、洛克、斯宾诺莎构成契约轴 | 合法共同体成立机制;霍布斯/洛克/斯宾诺莎/卢梭契约类型比较入口 | 已升格 → concepts/社会契约.md | | 公意(General Will,卢梭) | 《社会契约论》第二卷 | Unit 2 已核验:公意是公共人格指向公共利益的意志,区别于众意和派系意志;法律是公意对普遍对象的规定 | 人民作为整体自我立法时的公共意志;连接 社会契约人民主权法与统治 | 已升格 → concepts/公意.md | | 人民主权(Popular Sovereignty,卢梭) | 《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第一至四章 | Unit 2 已核验:主权是不外乎公意的运用,因此不可转让、不可分割,并受公共约定边界限制 | 主权属于由公约形成的人民整体,不能让渡给君主或代表为私人意志 | 已升格 → concepts/人民主权.md | | 代表制批判(卢梭) | 《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第十五章 | Unit 3 已核验:主权不能被代表——意志不能被代表;代表的观念是封建产物;英国人民只在选举期间自由 | 主权不能被代表的核心命题跨卢梭、马克思、当代民主理论持续发酵 | 已升格 | | 公民宗教(Civil Religion,卢梭) | 《社会契约论》第四卷第八章 | Unit 4 已核验:三种宗教类型——人类宗教/公民宗教/牧师宗教;基督教违反社会精神;公民信仰宣言教条(正面+反面) | 全书收束概念,与 信仰宗教与法律边界、斯宾诺莎宗教自由轴对接 | 已升格 |

已升格归档

以下概念已满足升格条件并建页,从候选表移至此处归档,保留可追溯性。

概念来源去向
敬畏(Aidos)《法律篇》Book Iconcepts/敬畏.md
教育(Paideia)《法律篇》Book IIconcepts/教育.md
模仿(Mimesis)《法律篇》Book IIconcepts/模仿.md
有益之谎(Noble Lie)《法律篇》Book IIconcepts/有益之谎.md
合唱(Chorus)《法律篇》Book IIconcepts/合唱.md
三个合唱团《法律篇》Book II已并入合唱页
剧场统治(Theatrocracy)《法律篇》Book III已并入模仿页
自爱(Philautia)《法律篇》Book Vconcepts/自爱.md
荣誉秩序(Honor Order)《法律篇》Book Vconcepts/荣誉秩序.md
护法官(Guardians of the Law)《法律篇》Book VIconcepts/护法官.md
诗歌审查《理想国》Book IIIconcepts/诗歌审查.md
音乐教育(Mousike)《理想国》Book IIIconcepts/音乐教育.md
金属神话《理想国》Book III已并入有益之谎页
洞穴比喻《理想国》Book VIIconcepts/洞穴比喻.md
意志论(Voluntarism)《法律篇》Book IXconcepts/意志论.md
矫正刑《法律篇》Book IXconcepts/矫正刑.md
夜间议事会《法律篇》Book X–XIIconcepts/夜间议事会.md
灵魂不朽《理想国》Book X + 《国家篇》Book VIconcepts/灵魂不朽.md
公民共同体《国家篇》第一卷 §25concepts/公民共同体.md
理想政治家《国家篇》第一卷–第五卷concepts/理想政治家.md
自然法《国家篇》第三卷 + 《法律篇》第一卷concepts/自然法.md
天球音乐《国家篇》第六卷 §18concepts/天球音乐.md
加图命题《国家篇》第二卷 §1concepts/加图命题.md
政治生活辩护《国家篇》第一卷 §1–12concepts/政治生活辩护.md
激情(Thumos)《理想国》Book IV + 《法律篇》Book IXconcepts/激情.md
主权《利维坦》Ch.17–18concepts/主权.md
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利维坦》Ch.13 + 《政府论下篇》Ch.2–3concepts/自然状态.md
通工等偿《政治学》卷二已并入正义页
私财公用《政治学》卷二已并入最佳政制页
中产阶级政体《政治学》卷四已并入政体页+最佳政制页
保全政体方法《政治学》卷五已并入政体页
理想城邦公民限制《政治学》卷七已并入最佳政制页
自由教育《政治学》卷八已并入教育页
政体循环论(Anacyclosis)《国家篇》第一卷已并入政体页
债(Obligatio)《法学总论》第三卷第十三篇concepts/债.md
万民法(jus gentium)《法学总论》第一卷第二篇 + 《战争与和平法》第一编第一章concepts/万民法.md
财产权(Property Rights)《阿奎那政治著作选》神学大全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二至四章concepts/财产权.md
誓约(Oath)《法律篇》Book XII + 《阿奎那政治著作选》Ch.6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十三章concepts/誓约.md
条约(Treaty)《法律篇》(西塞罗)第二卷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十五至十六章concepts/条约.md
使节权(Right of Ambassadors)《法律篇》Book XII + 《法律篇》(西塞罗)第三卷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十八章concepts/使节权.md
葬权(Right of Burial)《法律篇》Book XII + 《法律篇》(西塞罗)第二卷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十九章concepts/葬权.md
惩罚(Punishment)《法律篇》Book IX + 《法学总论》第四卷 + 《上帝之城》第二十一卷 + 《战争与和平法》第二编第二十至二十一章concepts/惩罚.md
正当战争(Just War)《国家篇》《法律篇》(西塞罗)+ 《上帝之城》+ 《阿奎那政治著作选》+ 《战争与和平法》第一编第二章、第二编第一章、第二十二至二十五章concepts/正当战争.md
宣战(Declaration of War)《国家篇》《法律篇》(西塞罗)+ 《阿奎那政治著作选》+ 《战争与和平法》第三编第三章concepts/宣战.md
中保《上帝之城》第八至十卷concepts/中保.md
原罪《上帝之城》第十三至十四卷concepts/原罪.md
两座城《上帝之城》第十一至十四卷concepts/两座城.md
骄傲(Superbia)《上帝之城》第十二至十四卷concepts/骄傲.md
历史神学(Theology of History)《上帝之城》第十五至十八卷concepts/历史神学.md
和平/平安(Pax/Tranquillitas Ordinis)《上帝之城》第十九卷concepts/和平.md
最后审判《上帝之城》第二十卷concepts/最后审判.md
华丽的罪恶(Splendid Vices)《上帝之城》第十九卷第二十五章concepts/华丽的罪恶.md
政治动物(Political Animal)《政治学》卷一 + 《阿奎那政治著作选》Ch.1concepts/政治动物.md
预言(Prophecy)《神学政治论》第1-2章concepts/预言.md
信仰(Fides/信神)《神学政治论》第13-14章 + 第19章concepts/信仰.md
天赋之权(Natural Right)《神学政治论》第16-20章concepts/天赋之权.md
同意(Consent)《政府论下篇》Ch.5/8/11concepts/同意.md
多数原则(Majority Rule)《政府论下篇》Ch.8concepts/多数原则.md
特权(Prerogative)《政府论下篇》Ch.14concepts/特权.md
人民最终保留权(Reserve Power of the People)《政府论下篇》Ch.13/19concepts/人民最终保留权.md
法的关系结构《论法的精神》卷1concepts/法的关系结构.md
政体性质与政体原则《论法的精神》卷2-3concepts/政体性质与政体原则.md
政治自由《论法的精神》卷11-12concepts/政治自由.md
权力制衡《论法的精神》卷11concepts/权力制衡.md
税收与自由《论法的精神》卷13concepts/税收与自由.md
气候与法律《论法的精神》卷14-17concepts/气候与法律.md
奴隶制《法学总论》第一卷第三至七篇 + 《论法的精神》卷15-17concepts/奴隶制.md
普遍精神《论法的精神》卷19concepts/普遍精神.md
经济机制与法律《论法的精神》卷18 + 卷20-23concepts/经济机制与法律.md
商业精神《论法的精神》卷20-21concepts/商业精神.md
货币与法律《论法的精神》卷22concepts/货币与法律.md
人口与法律《论法的精神》卷23concepts/人口与法律.md
宗教与法律边界《论法的精神》卷24-25concepts/宗教与法律边界.md
法律类别边界《论法的精神》卷26concepts/法律类别边界.md
法史生成《论法的精神》卷27-31concepts/法史生成.md
立法方式《论法的精神》卷29concepts/立法方式.md
封建法《论法的精神》卷30-31concepts/封建法.md